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
内容提要: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经过深刻反思后得出的科学认识。林业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中承担着重大的历史使命。近年来,我国果断结束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建设指导思想,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的林业发展战略,并取得了生态建设阶段性的重大成果。但目前生态建设仍处于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这一阶段的生态建设具有很强的脆弱性、不确定性、不平衡性、反复性和艰巨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关键是发展,是在发展中寻求和谐、建立和谐、完善和谐、升华和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建设,建立人与自然新的更高水平的和谐。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符合中国国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发展赋予林业最重要、最根本的时代重任,是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经过反思后得出的科学认识
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着人类文明与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及其结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而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及演化。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由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在农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整体上保持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区域性的不和谐。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加和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人类开始不安于自然的庇护和统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试图改造自然,而这种改造往往伴随着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破坏性。工业文明的到来,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人类对自然由利用变为了征服,“人是自然的主宰”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人类对自然的掠夺和破坏以及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最终造成自然资源迅速枯竭和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荒漠化、动植物物种大量灭绝……一系列灾难性恶果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正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
征服自然在给人类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灾难,严峻的现实促使人类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恩格斯早就发出警告:“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反思和认识不断深化。1972年,联合国发表《人类环境宣言》,郑重声明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也承担着维护自然的义务。90年代以后,《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一系列文件和国际公约的问世,标志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已成为全球共识。人们日益深刻地认识到,人类起源于自然、生存于自然、发展于自然,人与自然本是一个须臾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整体是基,共处是形,和谐是本。破坏自然就是损害人类自己,保护自然就是呵护人类自己,改善自然就是发展人类自己。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求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
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就是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动态的,和谐的内涵会伴随社会进步而不断升华,追求和谐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认识自然、适应自然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修正自己的错误、调整与自然的关系的过程,也就是人类在不断发展自己、提高自己的同时不断改善自然、完善自然的过程,是一个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在当今世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关键是端正人的态度,校正人的认识,调整人的行为。
林业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中承担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中,有两个属于林业工作职能的范围: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陆地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支柱作用,被称为“地球之肺”;湿地在维护水资源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同样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它既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又是联接海洋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纽带与桥梁。森林和湿地两大生态系统是我国国土最重要的生态系统,是国家全面发展、民族繁荣进步、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态安全屏障。
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要求也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一是社会对林业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基于森林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生态、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巨大作用,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已逐步取代木材生产而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第一位要求。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的要求发生了根本改变。人们从惨痛的教训中领悟到,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来的经济增长是短暂的,更是得不偿失的,追求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三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思想观念的更新,使社会公众对林业作用的认识全面提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生态环境恶化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如果依然把木材生产作为林业的主要任务,砍掉的就不只是树木,而是割断人与自然血脉相连的纽带,是毁掉支撑人与自然平衡的支柱。只有把生态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才能使林业建设适应新时期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才能使林业事业承担起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重任,才能使林业部门找到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的位置。因此,保护生态、改善生态必然成为林业最重要的历史使命,全力加强生态建设也就成为林业工作的核心任务。
准确把握生态建设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发展规律
近年来,当我们处在各种生态危机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历史时刻,一场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伟大实践开始启动:整合林业建设工程,调整林业生产力布局,果断结束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建设指导思想,确立新的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延续了数千年的林业发展进程出现转折,生态治理与破坏进入相持阶段。这是我国和谐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大成果,是改变数千年来人与自然关系发展轨迹的开端。我们在看到这一历史性转折重大意义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相持阶段生态建设所具有的脆弱性、不确定性、不平衡性、反复性和艰巨性,看到影响生态建设的多种因素。
———我国实施大型生态工程建设不是一个自然过程,而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采取的一种超常规措施,对木材及林产品的需求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不断扩大,森林保护与利用的矛盾依然存在,利用资源发展经济的冲动和致富的强烈愿望威胁着已经取得的成果。
———处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利益群体对森林价值的判断和期望不同,围绕森林利用方式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解决矛盾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
———我们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双重任务,既要让保护者得到利益,又要让建设者具有持续的动力,二者都要求增加投入,这就需要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推进生态建设采用的是超常规的发展方式,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保持生态建设平稳发展的内生力量还不够强大,制度基础十分薄弱。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加快林业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关键是发展,是在发展中寻求和谐、建立和谐、完善和谐、升华和谐。虽然通过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迎来了历史拐点,但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林业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发展难度加大。我们处在相持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建设,建立人与自然新的更高水平的和谐。
相持阶段的林业发展,是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服从并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全新发展。进入新世纪,林业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受到空前重视,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全力推进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是一个极为深刻的变革,它标志着林业发展进入了充满希望而又任务艰巨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把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生态建设任务放到特别重要的位置,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若干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进而促进以山川秀美为重要标志的生态文明社会的早日形成。
相持阶段的林业发展,是紧紧抓住机遇、努力克服困难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差距十分明显。在相持阶段,生态还处于不稳定阶段,前进的阻力不但存在,而且随着条件的变化有时还难以驾驭;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方面追求经济增长的愿望十分强烈,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使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出现动摇。重任在肩,困难在前,时不我待。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不行,惟一的选择就是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加大力度推进林业发展,尽快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发展是实施新的林业发展战略的主线,是相持阶段的主旋律。
相持阶段的林业发展,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学技术为支持、以法制建设为保障的持续发展。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改革的重点是破除那些束缚林业生产力发展、制约林业生产者积极性的陈规陋习,确立以物质利益原则为动力、以市场规律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保障的新的林业经营机制。当前,应重点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等,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添活力。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是新时期加快林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离开科技进步推动的林业,只能是低水平的,甚至是盲目和带有极大风险的林业;而没有法制保障的林业,则是不稳定的,甚至会偏离以生态建设为主这一战略目标的林业。